最近有个湖北的学员跟我说起了她的遭遇。因为疫情的影响,她在回公司上班之前,先在天津隔离了14天,然后公司又让她再隔离7天再去上班,隔离就隔离吧,本来她要试用期转正了,公司却告诉她说:转正可以,但是工资变成【基本工资+绩效】,她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试用期合同。(这里建议大家入职公司之后,一定要签订合同,啥时候转正,试用期多久,试用期薪资多少都要在简历上写清楚,防止到时候扯皮),我有一种她们公司变相裁员的感觉。
如果有更多领导裁员下属的案例,也可以评论区留言探讨。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