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剧透,建议先看电影
很少写影评,这篇其实也不算影评,因为基本没提到电影技术性问题,但这部片子让我想起了许多大学课堂上的问题,所以特别想写一写……
进电影院前看到海报和徐峥主演,总以为这是部喜剧片,没想到是个现实主义医患题材,尽管影片结局给人不少美好希望,但确实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更可悲的是这类悲剧在人类身上不断上演,往后的日子里也无法杜绝。
所谓悲剧就是,每个剧中人物都有自身角色的道德基础,但在行动上却有强烈的利益冲突。
《我不是药神》的题材注定是个悲剧,剧中人物都有自身的道德基础:
徐峥一伙(卖假药的):
先是想赚钱给老爸治病,后来是出于帮助白血病患者**假药,最后甚至是倒贴钱**假药,毕竟好心好意救人一命,虽然**/卖假药违法,但有他们自身的道德基础。
但徐峥这个人物也有明显的道德瑕疵,那就是他在**假药以前就是个做**的,自私虚荣,而且似乎还家暴,这些冲突其实可以让这个人物塑造的更加丰富立体,让人物有些美式的英雄主义色彩(好莱坞的超级英雄大多数都漠视法律和既定规则),情节更有戏剧张力。但说实话,徐峥这个人物在影片前后段是比较割裂的。
警方:
依法执法是警方的原则,依法治国也是一个法制国家政府必须准守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岂能容忍人情,抓捕违法**/违法卖假药也是天经地义。
影片中有个警官煎受了法律与人情的挣扎徘徊,他不是个好警察,但我们有理由原谅和喜欢他,他让警方形象在剧中更加亲民有好感。
药厂:
剧中的外国药厂药价定价过高,但毕竟是个企业,是个商业机构,在合法合规情况下定价多少是别人的自由,况且稍微了解一点医疗行业的人应该知道,一款药研制成功需要耗费巨大的研发费用和漫长的周期,定价原则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肯定是首要考虑投入产出比,否则药厂哪有动力去研制新药。
不过药厂在影片中被刻画成了反面角色,毕竟反大公司的内容更容易博得同情,况且这个药厂还是个西方资本主义的外国企业,这么设置也符合国家意识形态的宣传需求……
三者利益相互冲突,徐峥团伙想做好事但违法,警方依法执法却不近人情,药厂维护自身利益却有道德缺陷。
把其中的问题抽象出来,都是经典的法理学命题:
徐峥团伙的命题在于目的与手段:为达到善的目的,能不能使用恶的手段。这与许多好莱坞超级英雄片所提出的思考“法律无法制裁坏人时,能否以暴制暴”本质上是一回事。
而无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道德层面上看,剧中徐峥的行为都不值得效仿(虽然这很可悲,但在生命面前,谁会在乎手段的不正当性)。事实上,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讲,法律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一个行为只有手段与目的同时正当,它才值得被倡导,容不得瑕疵。原因其实很简单:
首先,作恶会有其他的负面社会影响,实质上就是用他人的痛苦满足自身的利益;其次,它可以约束人性之恶,防止有人打着善的名义去作恶(就像剧中的张院士,靠人的道德自觉去行善,实在风险太大)。
警方/执政者的命题在于恶法问题:法律与公众利益冲突,应该怎么办,这其实就是剧中法律与人情的问题。
答案其实也是显而易见,恶法亦法,需要执政者的坚决执行,若法律为人情让道,法律便丧失了国家暴力强制执行的基础,也就不能称之为法律了。
然而恶法其实无处不在,因为各个利益团体诉求不同,因为执政成本的限制,法律肯定无法做到千人千面,必定有人受损有人获益,无法达到绝对的公平公正,这是法律的原罪。
药厂的命题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做为一个商业机构,需不需要考虑社会责任。
这个问题背后很复杂,它可以衍生出一系列问题:民生行业应不应该国有,企业是股东的还是社会的,商品价格应不应该受管控,政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等等。
这些实际都是经济学和法学交叉的问题,一定是没有结论的,因为经济学思维和法学思维具有本质上的差异,因此这些问题只能因情况而异,不同国家、不同党派、不同学派都有不同的主张。
插个话题,说起经济学和法学思维的不同,我想起在我们毕业那阵,校园招聘往往需要在网上做评测题笔试,法学院的学生常常不怎么作弊,经济学院学生常常通过百度搜索等方式作弊答题……从法学思维上讲,不作弊是契约精神,而从经济学思维上讲,招聘的企业本就应该把作弊的情况计算到整个招聘流程里去了,容忍作弊是整个招聘系统本身应有的容错能力。
说回社会责任,归根结底,企业是为政治服务的,企业只是执政党用来服务人民、统治国家的工具,所以大企业家一定得有政治觉悟,否则一切决策以股东利益来衡量,容易出事……
企业本质上不是为股东/用户服务的,而是为政治/执政党服务的,而执政党的需求是巩固统治地位(为人民服务是其手段),从这个角度去看待算法该不该有价值观、微信能不能只封抖音等问题,也许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在电影中药价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国家补贴高额药价,药品纳入医保,是个目前看来最合适的“合家欢”方案了。但并不代表理论上的毫无瑕疵,因为国家补贴其实是用纳税人的钱,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去补贴部分病患是否能让社会利益最大化,这也是个问题,但如果真要这么深究下去,每个执政行为都会面临同样的拷问,而且根本无法得出答案。
影片中各种冲突起源于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法律永远是滞后的。
法律永远会比现实慢半拍,特别在新兴领域,如金融/互联网等。学法律的学生应该都能在课堂上读到各种匪夷所思的案件,会发现法律永远无法概况所有的现实情况,而现实永远比戏剧还精彩。
事情不发生,人们永远无法意识到其存在的可能性,法律之外永远有“黑天鹅”。
这些经典的“黑天鹅”案件有:
1、A想杀B没杀成,只把B割了一个口子,但恰好B患有血友病,流血不止死了,问A该怎么判;
2、A深夜潜入房间想**B,但**后发现B是个男的,问A能不能判**未遂;
3、A想打劫B,B狂奔,在奔跑途中钱包掉了且被A捡到,问A算不算抢劫;
4、A向B求爱被拒绝,A以死要挟,B以为A在开玩笑,拒绝了,A真的自杀了,问B算不算犯罪;
5、A想枪杀B,看见黑影后开枪,才发现黑影不是B而是C,但枪没有打中C,但恰好C有心**,被枪声吓死了,问A有没有犯罪;
…………
这些奇奇怪怪的案例问题出现在每年的司法考试当中,且其现实中都有真实案件原型,虽然司法考试有统一的答案,但其中不少案件在学术界依然一直有争论。
也正是因为法律的滞后,国家法院会不断制定新的法律,出具司法解释,不断补现实的漏洞。但法律的前进,往往需要现实的悲剧去推进,只有出现了问题,才能去弥补问题。
这就像是西西弗,巨石永远会落回山脚,现实的漏洞永远无法补全,影片中的悲剧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也许也正是意识到法律的缺陷,所以才有了公序良俗、自由心证这类非常模糊的司法原则。
影片中有台词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可谓一针见血,所以我们才如此期待**。
人类的进步,是由少数人充当灯塔,多数人为之牺牲而换来的,可惜我们只记住了少数的灯塔,却遗忘了碾压在历史巨轮下的多数,也许被碾压的那群人更值得被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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