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状告搜狐索赔10万
  

  不满搜狐自称“中国第一”、“用户量第一”,“今日头条”以虚假宣传为由,状告搜狐并索赔1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今日头条”诉称,搜狐长期以“中国第一的新闻客户端”、“用户量第一的新闻客户端”自称和宣传其产品。这不仅使消费者误解搜狐的产品和服务就是“第一”,其还在不适当抬高自己的同时,客观上也贬低了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

  “今日头条”认为,搜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广告法,也同时构成对原告和其他同行业者的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原告和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请海淀法院判令搜狐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在搜狐网首页的显著位置连续发表更正声明,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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