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老师发表了自己关于#metoo的看法后,很多人对她的观点表示了质疑。
除开阴阳怪气的人身攻击者(比如“装外宾”,“收美国钱”,“浑身恶臭”),质疑的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很多人认为汤兰兰案已经很清楚了但刘瑜说“扑朔迷离”,一个是很多人认为法律,尤其是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处于男权的背景下时,并不能很好的震慑或者防范性骚扰行为。
虽然我觉得刘瑜老师大部分地方说得不错,但以上两点质疑我也同意,事实上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上所谓的性骚扰和我们平常生活中感受的也是两码事——法律讲究事实,我们日常则更多注重感受。比如说有人一直盯着你看,或者突然摸你的头,法律上很难给这个人定罪,但有人觉得这是性骚扰,有人则不觉得。
说到底,道德上的“感到被性骚扰”是一个主观感受问题,很难有一个判定标准。我之前收到过一条微博评论说:
“一个正常男人,不会分不清性骚扰和交往之间的区分。说不清楚界限的,都是装傻。”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我觉得性骚扰和交往之间是有非常大的,模糊不清的地带的。
如果说“不看,不碰,不搭理对方”代表0分,显然不是性骚扰;而“在对方明显不愿意并表示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下,还是触碰对方的肢体或者对对方说黄段子”是100分显然是性骚扰的话,那0-100分之间的中间地段,其实还有很多行为,是界定不清的。
有的性骚扰,是权利体系的延续,是利用权力占你便宜,这种多半发生于上下级之间,当然是臭不可闻的;但也有的,就像刘瑜所说,是“错误而愚蠢的试探”,不能把它们放在一起说。
不太熟的人突然摸你的头算不算?
和陌生人第一次约会,吃饭喝酒聊天很开心,晚上送你回家的时候突然亲了你一下算不算?
探探上划到的人,第一次出来玩,晚上就约你去酒店,但是没有其他动作或语言上的侮辱算不算性骚扰?
不只是男对女,也有很多女对男的骚扰,那些女对男开的性玩笑,进行的肢体触碰,男生到底怎么想?
所以请填一下这个调查表:
这些,当然每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可能每个人给出的答案也不一样,但是抽样统计的意义就在于,可以反应大多数人的想法,而这些想法,对于改善我们的社交习惯,是有帮助的。
一个事实是,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不涉及法律的所谓“性骚扰”,就是别人做了让你觉得不舒服的事情。
一个事实是,越是模糊不清的地方,就越容易出现装傻浑水摸鱼的人,也越容易出现让人不舒服的事情。
所以你大可以把自己填好的问卷截图,然后说清楚。
这些行为,对我来说就是性骚扰!
(这个表里,我尽量把行为按照很多人的想法从轻到重排列,所以如果你在前面就觉得是骚扰行为,后面多半也会觉得是骚扰行为。)
(欢迎在评论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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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雷斯林,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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