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看到一个新闻。

网络作家唐家三少,最近提了个建议,说希望能出台一个网络文学作品审核统一细则,这样方便管理,也防止过分的网络文学作品出现。

这被广大网友认为是“过河拆桥”,是“真小人”,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杀妈”。

我觉得这些评论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你们都是在装外国人吗?

真觉得没有红线就代表百无禁忌,没有细则就代表创作自由,就代表作者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了?

那你去问问曾经的土味挖掘机、毒舌电影、严肃八卦,还有一大堆主播,网文写手或者任何一个从事内容创作工作的人,究竟是不是“百无禁忌”。

得到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这甚至不是一个法制和自由争论的问题,因为即使在没有规定的现在,依然有看不见的手在管控着所有内容产业。

至于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问起来谁也不知道,都是等到东西写出来被封了,内容写出来被毙了,大家才知道。

“哦,原来这个是红线,不能碰的。”

网文圈还有一个现象,即一样的两个题材,一本书写了没事,另一本书这样写了就被和谐了。

自媒体圈也是一样,甚至有时候一模一样的两篇文章,A账号发了显示“违规”,B账号发了却一点事都没有。

比如我就有一篇说环保辟谣的文章,我自认为毫无问题,而且还被共青团的官方号转载了,但后台却显示我的文章被和谐了。

当然共青团的文章自始至终没啥问题。

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左传》里面有一句话,叫“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意思是法律如果不是明文告诉天下的,那它的威力就无穷无尽。

——这样就不存在律师,被处罚的人也不可能扣着法条为自己辩解。因为没有人知道具体的法律是什么,所以司法者对所有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说,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

但这是先秦时代,而且早在公元前500年,郑国宰相子产就决心要打破这种蒙昧和恐怖,于是他对已有的刑法加以修改,在这个基础上主持编订了三种刑法,并将其刻在一个大鼎上,并将其放在王宫门口,让老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因为这一做法打击了贵族特权,所以子产这个做法遭到了许多贵族反对。

比如叔向就写信给子产说: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上。并有争心,以徽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

大概的意思是以前民众不知道法律,所以非常恐惧,不敢乱来。但现在民众知道法律了,就会钻法律的空子,也就不再害怕贵族了,那国家不久完蛋了吗?

子产回信说“我为的是救世啊。”,并坚定不移的公布成文法,最后因为限制了规则特权,最后促成了民间工商业的发展。

用后来的一句话来说,这叫做人民有免于恐惧的权利。

这种免于恐惧,很大一部分就应该来源于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该来源于不做违法之事的前提下,就不用担心自己被公权力惩罚。

而且执法者也有可能判断出错,也有可能公报私仇,有了成文法以后,普通民众就有了可以和执法者辩论的权力,免得出现各种误判现象。

所以说公布成文法,让大家有法可依,是现代法治的基础。

唐家三少提的这个“希望公布网文管理细则”,意思就是希望在网文界做到“有法可依”,这怎么就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杀妈”呢?

我不理解。

事实上不仅在网文界,在任何一个领域,都应该是规定越细越好,规定越明白越好,让每个人都没有拍脑袋惩罚别人的权利,一切交由客观的规则去处理,这样大家才能没有后顾之忧的生产,工作和生活。

有人可能和叔向一样,担心一旦出现成文法,如果成文法不够细致,大家就会钻空子,不利于管理。

——可成文法不够细致,这应该是规则的错,而不是老百姓的错,不是吗?

没有红线才是最大的红线。没有禁忌才是最大的禁忌。

所以作为半个内容创作者,我举双手双脚支持唐家三少委员的提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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