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凡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企业或个体都应依法取得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十二项资料。
一、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表。
二、企业或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开办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原辅材料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的说明。
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七、生产加工固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
八、一个月以内,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全项目检验报告书。
九、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实施清单。
十、执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地方标准。
十一、设备布局平面图和工艺流程图。
十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和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经营地所属的社区办理。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所有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申请材料后签字确认。社区、街道申请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核查报告,将所有的资料上报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完,上报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知你前去街道办事处领取证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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