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朋友张某与他的四个朋友合伙成立五人有限责任公司,各占股20%,做服务业,走轻资产运行,约定半年投入一次和分红一次。初期都很顺利,半年后花完前期投入,部分人不愿意继续出钱经营,且期间所签订的业务也在利润分配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由于无法协商一致又不肯同意注销,公司便不再经营,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一段时间后,先后被工商局列为异常,被税务处罚,且五人均被列为失信人。

合作案例(并不是每次合作都能共赢)

案例二

同事媳妇孙某投资某理财平台三十余万,平台承诺每月高额利息回报并在平台快速上升期后给予永久性股权激励,并签订相关协议以示诚信、互利共赢。

平台在连续返利七个月后,孙某收到了平台的通知,由于平台要全力以赴准备在A股上市,因此为大局着想,暂停按月兑付返利,并说明已将前期投资全部转为原始股份,分享上市带来的融资红利。在漫长的等待中,孙女士也多次询问平台,平台以“上市时间漫长”、“上市即将完成”为由安抚孙女士。直至平台失联,孙女士才彻底相信自己被骗了。

受孙女士委托,本人带上相关材料去上门核实,发现早已人去楼空,随后向大厅前台询问后得知该平台已与半年前搬离,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公司异常,去向不明。和孙女士共同受骗的人士不在少数。

合作案例(并不是每次合作都能共赢)

案例三

同学甘某做建筑行业,有点自有资产,承接了某县水利项目,先建后付,甘某在自有资金不够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公司、亲朋好友等渠道多次借贷,项目竣工后,由于该县财政资金吃紧,工程款迟迟不付,导致甘某资金链断裂,无法承接其他工程,甘某也因债务问题多次被起诉之法院,并上了征信黑名单。

合作案例(并不是每次合作都能共赢)

案例四

同事赵某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曾给某公司提供相关管理设计和培训服务,一来二去就和该公司行政主管张某成为朋友,这次张某承揽了一个相关业务,并将此业务以三万元的费用交给赵某来做,事成之后,张某以暂未收到甲方尾款为由,让赵某等等,两个月后,张某离职并失联,同事赵某经多方打听后得知,甲方早已按约定支付张某的全部款项,履约完毕。

同事赵某认为和张某相熟,彼此信任,便与其在电话上口头约定了费用,并未就此签订书面合约,致使自身蒙受损失。

合作案例(并不是每次合作都能共赢)

合作是一门学问。

合作可以共赢,也可以双输。

合作无小事,合作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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