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流行的商业众筹,从股权这个专业角度看,就是商业合伙人制度。从营销来看,就是个人渠道合作。

过去曾经把商业合伙人设计作为公司股权设计的三大战役(另外两个是股权融资和股权激励)之一来呈现。从去年开始,已经把它撤换为公司兼并重组。

商业合伙人(商业合伙人到底行不行?)

之所以很少再提及,是因为认为商业合伙人制度是最难落地的股权机制,如果公司发起人把精力专注于此,甚至会给公司带来很大风险,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业合伙人是个人渠道,属于兼职劳务。既然是兼职,对合伙人来说就一定有他的主业,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没有人可以同时把几件事做好。

2、商业合伙人不是公司员工,无法有效管理。商业合伙人职能是为公司带来客户,其工作本质就是销售。而销售工作是最需要公司统筹安排的。商业合伙人是松散的合作,要想对其有效管理是不现实的。韬哥就见过一家本来年销售额8000多万的公司,因为社保政策改革,老板把销售团队员工全部解聘改为商业合伙人,最后业绩直接掉到0的惨痛案例。

3、商业合伙人制度本身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风险主要集中在集资风险与用工风险。很多公司在招募商业合伙人时,是需要交纳费用或入股出资的,这很容易掉入非法集资的坑里。另外,商业合伙人的劳务属性,还可能给公司带来用工法律风险。

综上,认为商业合伙人制度本身存在很大的缺陷,老板们需要理性对待。对老板们而言,踏踏实实建团队做销售抓业绩才是真正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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