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增强公司战略管控能力,提升战略规划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战略规划,是指公司根据国家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在分析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公司的长期生存和持续稳定发展所做出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实施方案。
第二章 战略规划体系构成、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体系由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构成。
(一)总体战略规划:是统领公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专项规划的基础和依据,具体包括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滚动规划。
(二)专项规划:是公司专项职能或业务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细化和补充,对公司总体战略规划起支撑和保障作用。包括:科技发展规划、质量发展规划、人力资源规划、信息化规划等,具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XXX是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调整和考核。
第五条 公司具体业务职能部门是公司专项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专项规划,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调整和考核。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是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执行部门,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总结、评价工作。
第三章 战略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 战略规划的制定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原则;
(二)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
(三)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效益优先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八条 战略规划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现状与发展环境,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发展环境分析、竞争力分析等;
(二)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包括企业战略定位与战略描述,企业发展指导思想等;
(三)发展目标,包括企业远景规划目标、中长期发展目标、年度目标分解等;
(四)发展、调整重点与实施计划,包括发展调整重点和体制机制创新计划、组织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计划、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计划、投融资计划、自主创新与科研开发计划、企业文化建设计划等实施计划;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六)其它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九条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能业务或产业现状、存在问题、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实施计划等部分。专项规划要契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内容,体现出对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第十条 公司战略规划按以下周期进行编制:
(一)五年发展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
(二)三年滚动规划每年编制一次;
(三)专项规划适时编制。
第十一条 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编制:
(一)XXX制定下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战略规划相关专业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专项规划的编制:
(一)XXX制定下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公司专项规划。
(二)公司专项规划的编制应与公司总体规划的编制保持同步。
第四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第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经审批通过后,总体战略规划由XXX组织实施,专项规划由具体业务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XXX组织对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按照部门职责编制工作分解计划,逐项确定责任部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专项计划、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等的编制应以公司总体规划为依据和导向,确保规划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五条专项规划编制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编制工作分解计划,逐项确定责任部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专项规划工作分解计划应以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为依据和导向,确保规划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章 战略规划的调整管理
第十六条 战略规划一经确定后,计划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出现以下情况,可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
(一)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经营条件、经营方针发生重大变化及出现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实际执行与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偏差较大时;
(二)发生企业合并、分立等无法继续实施原战略规划的行为;
(三)根据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
第十七条 战略规划需调整的,由战略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调整建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第十八条 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专项规划任一规划调整时,其他规划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进行严格考核。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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