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创业板上市的一个基本条件:
第一个就是要没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不能有严重影响或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这个可能就是理解上面会有有一点的难度。
所谓的同业竞争在我们国家是指就是如果给企业上市,这个老板呢,你必须把这个业务所有的业务都装到那上市公司去,假设一个公司房地产企业可以上市啊,你不能说把他把深圳和广州的房地产业务拿去上市,然后比如说他在杭州的地产业务就不装到上市公司来,那就不行,那你像你外面还有业务跟上市体系可能会形成竞争。所谓的同业竞争,主要就是指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必须要把这个类似的这个业务啊,全部要注入到上市主体。
然后另外一个就是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所谓的关联交易就是一个企业跟他有关系的,你可以简单这么理解,当这个关系的一个具体定义是有很强的一个会计准则来定义,一般来说,一个企业跟他的子公司,母公司和老板控制的其他企业,跟董监高控制的一些企业是属于关联方,就是你跟这些企业不能有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一个关联交易,其实这个两个指标的话,在创业板和科创板是放松了。
之所以放松了,就在于原来我们国家那个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审核是全世界最严的,就是很多企业他在国内他可能上不了市。
但是他去香港和美国可能就上市,另外我们可以看到有一批从美国和香港,然后回归A股的公司可能都被否了,就是说那些公司中国甚至认为他的一个规范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没做好,就是海外上市,因为他基本上这个不属于法定条件,比如说我,比如说你像前两年比较出名的公司,他他上市的一个销售,他的销售实现主要是通过关联交易来实现,就是他的业务是先卖给实际控制,控制的关联方,然后最终的关联方在实现对外销,但是中国的话,如果你要设计这种架构上市,有可能这种方案就有缺陷,但整体而言就是科创板和创业板对这个方面是放松的一个要求,但是从我们投行那个角度而言,一般还建议就是你设计还是要比遵循比较严格的一个标准。
因为因为什么叫重大不利影响,你不好判断什么叫显示。
公平的关联交易你不太好判断,什么叫严重影响独立性你也不太好判断,就是这些在具体的一个操作标准过程中,其实很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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