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看到这个名字,以为是关于宗教的鸡汤思考,便放在了一边;后来,因为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情,为了让自己从悲伤的情绪中释放出来,便开始安静阅读。


此书谈不上震撼,无法一下子直击内心,但却在阅读中缓缓地一点点地渗透了内心。


如果用一个关键词形容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什么,那我会说是:勇气!一棵草可斩星,一粒尘可填海,没有去尝试,便不能说不可能。

【关于此书】

主人公哈罗德是被生活认为的“loser”。已经年过60,既无朋友,也无敌人。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

因为儿子戴维的溺水,他和妻子莫琳有了很深的隔阂,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没有了解他,没人在乎他,连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这样活着的意义。

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二十多年前好友奎妮的信。奎妮患了癌症,这封信是和他告别。震惊、悲痛之下的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隐藏在内心的信念。使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愈远。


最后,他横穿了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

60岁的他,在做一件世人不理解,认为没有用的事。但只有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徒步的朝圣之旅能改变什么吗?既无法挽救奎妮即将陨落的生命,也无法改变他年迈苍老的体魄。

但旅途中,哈罗德不断自我发现、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于是奎妮幸福的离开;哈罗德和莫琳重新敞开心扉;哈罗德重新找回了自己。

【关于感悟】

“当一个人非常想要做一件事情时,那么上天就会开始在这个人看不到的地方帮助他。”

体态年迈的老人,每一步都那么艰难。脚上打起的水泡、红肿麻木的腿部、磨破的鞋底都未曾打倒他,哪怕体力不支身体不适晕倒了,休息好又可以重新上路;


他也会想要放弃,怀疑自己的坚持到底有没有意义。只要心中还有一份信念和希望,就不愿意放弃,执着的往前走。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一场心灵的洗涤,大多数时间哈罗德在和自己独处,能磨砺自己的心性,能直面内心隐藏的情感,能静下心来回忆从前憧憬未来,能看到丑陋生活下的善意,他有更多的时间留给自己去思考人生的哲理,能用心感受身边美好的一切和细腻的思绪。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大张旗鼓的向他人宣布,我要开始减肥了、我要开始记单词了、我要开始去图书馆看书了,却只是喊了口号一般的,三分钟热度,不能持之以恒。


是因为我们在乎的是目标的本身,而没有坚定的信仰···

而信仰是:当你真的决定了做一件事,是不会怀疑自己的你不用力求做到完美,但会全力以赴。你会看见努力使你一点点靠近目的地。

【写在最后】

最后pick的信仰是···

“2个月内,可以瘦到92斤”

“2020年,会写完20篇文章”

“2020年,会考完pmp和营养师证“


愿我们横过不毛之地的沙漠而到达了圆满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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