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两件事,让我心里挺堵。
第一件事,是我在豆瓣上被抄袭了。
简单来说,就是下图这个在豆瓣上叫“百年孤寂”的人,明目张胆抄袭了我在11月26日发布的文章《对不起,职场不需要正确的废话》中的大量段落,并且在我留言申诉之后把我迅速拉黑。
抄袭者的文章
我的原创文章
类似的抄袭之处还有许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后来我尝试在豆瓣上发起侵权投诉,可当看到需要提供著作权登记书、合法出版物等资料时,我默默点击了右上角的退出。
只是一篇微信文章而已,我怎么可能有这些东西。
哎。
第二件事,是上周我的车被人追尾了。
那天我开车回家,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突然车屁股后面被顶了一下。
当时下着雨,路上很堵。我下车看了看撞的也不厉害,再加上肇事者苦苦哀求请我不要报警,说回头我车修好了把**给她,她回南通后就微信转账给我。于是我就信了,加了她的微信,然后回家准备修车。
事实证明我太天真。
过了两天我去问了几家上海修车店的情况,都告诉我费用大概要400块左右。然后我跟肇事者说了这个数字,没想到她开始不认账,非说她问了自己南通的朋友,修这个最多200块:
我说南通和上海修车的价格肯定不一样,怎么能拿你那里的情况来对比。我难道在上海被撞了还要跑到南通去修吗?
后来你猜她怎么说?
她让我自己去走保险,完全一副不管不问的样子:
再后来发她任何消息都不回,我真后悔被撞的当天没有报警。
幸好我拍了事故照片和她的车牌号,过了几天去交警大队报案,一下子就查出来她的信息。
当我把她的姓名和公司地址发给她时,她的语气立马变了:
但她依然什么事情都让我去处理,好像肇事者是我一样,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后来我说,等警察找你吧,一切按流程走。
两件小事陈述完毕。
也许再过几天这两件事我就忘得差不多,抄袭的人不了了之,修车的事我自己去弄。
但为什么决定写下来呢?因为它们让我很不舒服。
我们大多数人的一生,不会遇到太多惊天动地的灾难坏事,反而都是这种鸡毛蒜皮被人恶心到的生活琐事。
有时候我们与恶之间的距离,真不像媒体新闻上写得那么遥远。很多时候它就在你我的日常生活中,出门就会遇到。
它可能是你挤地铁时被突如其来的咸猪手骚扰,可能是排队时被莫名其妙插队,也可能是借钱给一个“好朋友”却发现还钱比登天还难……
遇到不公的待遇,我们下意识里都想讨回公道。
可现实往往不随人愿,等你想要Fight back 时却发现讨回公道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远远超过你的想象。最后只能吐出一个词:
“算了。”
简单两字,道尽多少无奈。
按理说科技的发展,理应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才对。可讽刺的是,这种便利反而让作恶的成本变得越来越低。
在我们慢慢去建设各种完备的规则和制度时,作恶者往往提前一步钻到空子。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消失,跑路,不认账,甚至煽动水军反咬一口都变得极其容易。
如果这种恶仅仅存在于当事人之间,其实很好解决。可一旦放大散布到网络上,微博中,朋友圈里,你会发现事态渐渐不受控制,你也会发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那些你自小受教育所认为的正义、公道、公平,在某些人眼里可以被扭曲成多么恶心的说辞。
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三观震碎。
比如我前两天在B站上看到一个Up主的故事。
这位叫“何可乐爱喝可乐”的Up主好心借给朋友6000块钱,结果钱要不回来,最后不得不去法院告了对方。
在这个过程中,借钱者编造各种理由跑路找不到人,最后还把他的微信拉黑。无奈之下这位Up主只能去法院起诉。
去过法院的人都知道这有多么复杂,其中的规矩和流程够写一本厚厚的说明书。但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最后成功要回了自己的钱,可付出了成百上千倍的时间与精力。
并且他还把去法院告状的整个过程,做成了一期干货视频分享给更多有类似经历的人看。
我全程看完他的故事,其中让我诧异的倒不是借钱不还之人的丑恶嘴脸,而是视频弹幕上有些文字让人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比如下面这样:
“你借给她钱就是馋她身子,你活该!\”
而且还不只是一个人这么说,是一群人。这才是让我最惊恐的。
当一个人可以畅所欲言,再也不用对自己说的话负责的时候,三观竟能扭曲到如此地步。
这让我想起以前去留言说被抄袭了,有人在下面评论说:
“抄你是看得起你,这也是在帮你做宣传。”
作恶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有人还在为作恶之人辩护。
简单的一小块屏幕,只是隔绝了虚拟与现实,就能让恶之花肆无忌惮地生长。
正因为你不知道我是谁,所以我说什么都不用负责,我能在犯错之后逃之夭夭,我可以随便篡改事情的真相。
助长罪恶比制造罪恶更可怕。而那些给作恶者提供便利的规则,机制甚至是人,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
表面上看,他们的行为没有产生什么重大影响。但倘若任它生根发芽,等到超出所有人的想象时,已经覆水难收。
莫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应该把恶抑制在摇篮里,不要让它肆意生长,从小恶变成大恶。
抄袭文章是小事,但如果不加以制止以后会不会去抄袭别人的小说甚至剧本?
追尾不认账是小事,但如果不给予教训以后会不会演变成肇事逃逸?
网络谩骂是小事,但如果不加以管制以后会不会发展成逼人自杀?
诸如此类的小恶,不能给它们以任何侥幸的空间,否则最终受害的将是每一个善良守法的人。
最后我想聊聊杰克吉伦哈尔在2014年演的一部电影:
《夜行者》。
影片的男主本来是一个偷鸡摸狗的小混混。无意间目睹了摄影记者的工作场面,于是他购置了摄像设备,开始了自己“现场记者”的生涯。
他第一时间去拍摄各种火灾、车祸甚至杀人现场的照片,然后贩卖给新闻制片人,从而获得独家爆料的报酬。
随着一路升官发财,他逐渐尝到了甜头,开始不满足于报道小事,转而去寻求更刺激更重大的事件。
到了影片最后,为了独家爆料他不惜杀死自己的同事,伪造死亡现场,制造了第一手新闻。
许多看完电影的人都觉得男主简直坏透了。
但如果没有影片中电视台机构对独家爆料的渴求,新闻制片人对道德底线的无视,同行对收视率近乎变态的追求,男主只怕第一次去电视台面试时就被淘汰了。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小恶时,应该像那个去法院告状要钱的Up主那样,较真一点。
这么做并不是为了出一口恶气,而是让作恶的人意识到,他们作恶的成本并不低。同时也让其他人看到,这个世界依然有正义存在。
倘若每个人都能这样,相信这个社会不会只美好一点点。哪怕这需要多花一点时间,多走一些流程,也是值得。
这全都要好过你无奈地说一句,算了。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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