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律师的是不是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今后律师业的发展会怎样?我也有这样的迷茫。通过思考后,有了自己的观点今天愿意说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律师业的历史是不能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它有个发展期,壮大期,变革期、成长期以及衰亡期。

我觉得我们律师业现在应当是属于变革期限内,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律师们必须要做好这方面的思想准备。

二、律师业与政治密切相关。

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这就是社会对于法律人才需求,律师具有广阔的市场。除了公检法司部门以外,政府也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企事业单位也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社会为了追求公正公平、合法权益的维护,也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

政治的引领作用,国家需要更多符合政治方向的律师来为国家治理服务的。

三、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会出现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新的产业的出现,需要有不断新的法律来规范,需要律师来对此项法律事务提供新的法律服务;对外改革开放的进行,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增多。国家对于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更改,也会出现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这些方面,律师要与时俱进。

四、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

目前律师人数众多,必然有个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过程。尽管这个过程非常残酷的。这样的残酷现实,可以有利于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被淘汰的肯定是老弱病残类的律师的。

我觉得首先被淘汰掉的应当是年老律师们。因为他们的年龄很大了,新的法律知识,他们基本没有学习,他们的法律知识及执业技能,也基本到了江郎才尽的地步了。名义上有多少律师,实质上很多老年律师已经是不再真实从事律师业务了。为何他们还是在执业?因为他们有律师情结,不愿意交出律师证。另一方面有的合伙所,如果这些老律师离去,可能就会存在不符合律师所的条件;还有的律师所需要老律师来发挥培养年轻律师的作用,也好壮大律师所的律师队伍。

我觉得在五年内会有大批老律师会退出律师队伍。

年轻律师中也会有一部分人要退出律师队伍。并不是所有的人均适合做律师。我觉得外向的人,比较适合做律师;懂得学习的人,比较适合做律师;注意开拓业务的人,比较适合做律师;思维敏捷的人,比较适合做律师;思想比较端正的人,比较适合做律师。

那些不适合做律师的人,势必要被市场所淘汰的。

五、律师所是否能够大所一统天下?

前几年全国有些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势头不可阻挡,具有囊括天下之意,拓八荒之心。现在看来是偃旗息鼓了。为何?是不是与政治方向相背离?是否有社会资本予以了加持?是不是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背离?是不是搞金钱崇拜?

所以我给出的结论是大的律师事务所不可能一统天下,中小律师事务所仍然会是我国律师事务所的主体。

不管大所或者是小所均必须符合国家的政治方向与社会的实际需求。

那些与资本主义社会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去相比较的行为均是错误的!因为我们是人民的国家,不是资本家的国家。一切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转移。

六、律师所要将经济效益与社会需求相适宜。

 律师所要适当重视经济效益。如果亏损,律师所那就不能继续运行下去了。律师所取得经济效益要考虑到律师的承受能力及客户的承受能力相结合。律师事务所要根据社会的切实需求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才可能进行共同发展,互惠互利,达到和谐共赢的目的。那种极端经济利益化的行为是不会持久的。

七、那些离开律师队伍的人员应当选择好就业。

法律人才属于社会的财富。应当充分发挥起作用。年老的律师退出律师队伍后,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继续为社会发光发热。

那些年轻的律师觉得自己不适合做律师,可以选择考取公检法司及政府公务员,或者是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务工作。

八、不要对律师工作的薪酬期望值过高。

律师工作就是一份社会工作而已,不要把它的报酬期望值搞的过高。往往越是期望值过高的事项,最终的失落感就会过大。做律师得到一个工薪阶层的薪资就属于正常,如果能够取得超额报酬那就是意外收获。有些人听到社会吹捧的律师的薪酬非常高,自己心就动了,辞去公职来从事律师职业,结果是暴富未成,反而变成了“暴负”。哪里也没有卖后悔药的,就变成了骑虎难下。我日常告诫那些仍然在公职的人们千万不要被别人忽悠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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