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新的误解
很多人认为“创新”就是从无到有,创造发明一种新的技术或产品,而且认为只有天才、专家、大企业才能搞好创新。但不得不说这是对“创新”的理解存在偏差。
就如QQ, 并不是马化腾发明创造的,而且仿当时的美国ICQ即时通讯软件而来的,QQ原来名字其实叫QICQ,被ICQ告侵权才改成QQ的,其后QQ红遍大江南北。
再如现在更火的微信,其实仿的是国外的KIK、香港的Talkbox、小米的米聊,但微信的这三个“鼻祖”都几乎见不到踪影了;微信用户却持续爆发式增长。
QQ、微信都是仿造别的软件出来的,并没有创造发明,但它们确实是非常成功的创新典范,那到底怎样理解“创新”呢?
看看大佬们怎么说
美团CEO王兴对创新的看法:
2016年年初,《财经》杂志对美团创始人王兴进行了一次专访。记者对王兴提了一个较为尖锐的问题:“很多人说你始终没有做出一些颠覆性的东西。”言外之意,是指美团总是在借鉴他人的思路。
而王兴睿智地答道:“我同意我做的事情并不都是百分之百原创的,这也不是我所追求的。大家可能对发明和创新、创造的理解有点偏,原创是一回事,你做选择判断是另一回事。”
“举个最夸张的例子,你写一篇文章,里面每一个字都是已有的汉字里面的,你所做的事情是通过重新排列组合展示一个不一样的想法,你不创造任何一个汉字,但是你的创造是在排列组合层面上的,这其实也体现了你的判断。用户本质上关心谁更能满足他的需求,而不是谁用了完全不一样的想法。”
乔布斯对创新的看法:
《智慧社会:大数据与社会物理学》中,在里面乔布斯说的一段话:“创造力只不过是把事物关联在一起而已。当你问有创造力的人,他们是如何做成某件事的时候,他们会感到一丝愧疚。”
“因为他们其实并没有做什么,他们只是明白了某些东西。一段时间之后,这对他们而言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因为他们能够把自己的经验联系起来,合成新事物。”
以上是王兴和乔布斯对创新的理解,那到底怎样定义“创新”呢?
“创新”的定义
“创新”更准确的定义应该是:
“创新就是新元素或旧元素的一种新组合,满足了客户的某点需求。”
全球首次提出创新概念及其重要性的是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他被誉为“创新经济学之父”。1912年,29岁的熊彼特在他的经典作品《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新理论。根据他的说法,创新是企业为了扩大生产,重新组合生产要素的行为,如创新生产方法和组织,或引入新的生产要素。
熊彼特把创新总结归纳为5种类型。
创新是上述任何一种或多种模式的组合,持续的结果是催生突然出现的 “创造性破坏”,这有助于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性破坏是一种不连续的现象,如工业革命期间从马车到火车的变化,所以,非连续性被认为是创新的一种特征。
创新产品。即开发新产品或新服务,该领域的商业案例很多。比如彻底改变手机市场的iPhone,就是最显著的实例。如果回想一下传统移动电话和智能手机之间的差异,以及它们多年来的变化,应该很容易想象到 “创造性破坏”。
创新过程。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方法以前没有在行业中使用,包括采用其他行业的方法。比如服装行业SPA(Specialty store retailer of Private label Apparel)模式,中文直译为“自有品牌服装专业零售商”,是指服装企业拥有自有品牌,从商品策划、设计、生产直到零售全部由总公司负责的一体化方式,主要有5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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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市场:快速直接地掌握消费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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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物流成本:最大限度简化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压缩了物流成本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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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预测精度:提升了需求预测的准确度,实现高效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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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品牌:强调商品的更新速度,塑造个性化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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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金流:实现资金快速回笼。
在日本,服装领域的优衣库、家居领域的尼达利、时尚领域的JINS,都是采用该创新模式,获得巨大成功。
创新市场。不是单纯的现有客户或新客户开拓,而是指完全崭新的新领域新市场。比如智能手机的游戏APP,使用智能手机打游戏的人越来越多,这个领域并不是单纯的抢夺了移动游戏市场,而是之前完全没有打游戏习惯的人,由于有了游戏APP,变成了游戏用户。
创新供应链。开拓新的生产产品的原材料,或者确保获得资源的新路径新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3M公司创造发明的便签贴。本来是为了开发具有强力黏合作用的胶水,结果在实验中出现意外,出现了一种可粘贴而且容易撕下来的胶水,有员工突发奇想发明了便签贴,该产品已经为3M公司贡献了上千万美元的利润。
创新组织。通过对组织本身的改革,在行业中进行创新。比如通过与其他公司和组织合作创造新价值。组织创新不仅包括现有组织的结构改革,还包括启动内部创业。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对现代营销理论也有很大影响,他的创新理论已经被其他一些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所接受和发展,包括以 “创新者的窘境”而闻名的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克里斯坦森的理论透露了一个明白无误的信息:不创新,必然灭亡。在1955年至2014年期间成功登上财富500强榜单中的企业,87%已经不在榜单中,甚至是死亡。
在《创新者的窘境》一书中,创新被分为两类:可持续创新和颠覆式创新。大企业倾向于选择 “可持续创新”,这在经济上更为合理,因为它们有义务向利益相关者回报利润。然而,如果他们继续进行 “可持续的创新”,在某些时候,产品或服务将超过客户的需求,成为过度的规格。与此同时,如果有一家创业型公司推出的 “颠覆式创新 ”被市场所接受,最终将影响大企业提供的价值。
其实在100多年前,“创新理论之父” 约瑟夫·熊彼特就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书中指出了类似的观点:
“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以实现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的新组合。”
我们确实可以认真回想下,其实大部分流行的前沿产品并不是全新的事物,即使里面的新配置、新功能也不一定是该产品或服务独有的。其实大部分都是已有技术的改进、应用、新组合。
所以当你搞出了一种新组合,而且该组合解决了用户的某些痛点、满足了用户某点需求,就可以称之为“创新”。
所以我们都无需惧畏创新,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学习,思维方式的锻炼成为一个善于创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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